宝丰县中医院关于宝丰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购置人体成分分析仪、骨密度仪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宝丰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宝丰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购置人体成分分析仪、骨密度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中医院体检中心购置人体成分分析仪、骨密度仪项目
2、采购编号:HLZB-2025-0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0000.00 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根据宝丰县中医院发展及科室需要,现采购骨密度以及人体成分分析仪设备。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3谈判范围如下: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5.4供货地点:宝丰县中医院
5.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7质保期:≥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除外) 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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