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务段化验仪器维修承揽项目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务段现就北京机务段化验仪器维修项目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条件已具备。
二、采购内容(即项目概况)
1.项目工作内容:
项目名称:北京机务段化验仪器维修承揽。
数量: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北京机务段。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技术规格书见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化验设备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体系认证应包含油分析检测设备的设计、生产)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铁路单位化验设备维修的业绩证明(附合同及维修良好用户使用证明)。
3.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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