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自动免疫印迹分析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0-09 至 2022-10-13 | 撰写单位: |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撰写人: | 韩广鑫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自动免疫印迹分析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自动免疫印迹分析仪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14999 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自动免疫印迹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8,000.00 最高限价(元):318,000 采购需求:查看 满足医院相关科室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1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满足医院相关科室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1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7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满足医院相关科室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1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5,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满足医院相关科室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1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 采购需求:查看 满足医院相关科室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日期为自本合同签字日起1个月内,以供货方将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到货地点、卸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3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4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02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请投标单位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单位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7号 联系方式: 0411-84671291-7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1-88898529 邮箱地址: dl88898529@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8696273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 电 话: 0411-88898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