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及各部门:
现有 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机油、齿轮油采购项目 招标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机油、齿轮油采购项目 已由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招标单位为 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 项目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一) 招标范围:汽车公司、动力公司、摩托车公司、农机公司的年度机油、齿轮油采购;
(二) 最高限价(不含税):¥27,485,00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肆拾捌万伍仟圆整)。
三、 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需达到3000万元,营业范围包含:机油/齿轮油等车用油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等。
(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注:须提供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需拥有汽车配套合作经验(年产5万台以上汽车主机厂),提供供货合同或者发票证明,且连续3年(2021年-2023年)每年含税销售额均≥12000万元;
(注:必须是年度或季度供货合同,并附合同有效期内发票复印件(1份/季度),发票保留产品名称、规格和总金额,单价、数量可遮挡后复印,销售额证明须提供近 三年的税务年报证明(需税务盖章)或发票复印件 ,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应业绩特征,则须另外提供反映该业绩特征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业绩无效。)
投标单位结合自身产能饱和度、资金及本项目情况提供保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能分析、资金预备、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自有设备提供主要设备清单、照片以及采购合同(或发票);非自有设备提供主要加工设备清单、照片、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以及委托加工合同等证明资料。
1.最近3年内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涉嫌违规行为、涉嫌重大法律诉讼纠纷或重大违法活动。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否则投标无效。(注: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备注:
( 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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