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效能评价及渣土受纳场评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444ZD1180F
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效能评价及渣土受纳场评估
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5万元
采购需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无害化处理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环卫领域碳减排的主力军,对保障城市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不可或缺。需安排专业人员评估每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碳减排成效,综合分析处理设施进厂垃圾量、设备工况、排放数据等,并提出后续改进和提升的建议,为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支撑;同时,评价进厂垃圾对处理设施的影响,检测分析末端进厂垃圾的理化性质,为全市生活垃圾统筹调配处理提供依据。
同时,为持续加强环卫部门管理的已封场余泥渣土受纳场(以下简称已封场受纳场)、卫生处理厂、粪渣无害化处理厂日常维护管理,保持上述设施安全平稳运行,需安排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核查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保留续签的权利,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 2024 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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