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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2-08-25

六安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采购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DX-GAJ-20220802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沐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1801

成交金额:3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手机多路取证及数据分析设备

品牌:龙信手机多路取证塔

规格型号:LX-A2031

数量:1套

单价:398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江玉才、夏敬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21楼2109室,联系电话:0564-515557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公安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169号

联系方式:0564-3132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文汇大厦2109室

联系方式:0564-5155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64-515557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二轮报价表

六安市公安局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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