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158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延续项目及大气实验室运行经费》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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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瑞汉和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1栋12层4室 | 2,080,0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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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29号12幢-249 | 990,000.00元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华瑞汉和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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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常规污染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中心城区在线观测设备运维服务、南北站点在线观测分析系统运维服务 | 1.所有设备巡检周期为设备运行正常情况下每周一次,巡检人员每次到站应做好仪器运 行状态及运行维护记录,站房(车)辅助设施运行记录(提供记录表样板)。仪器运行状态记录应对应各设备运维具体要求,站房(车)辅助设施:空调、照明设施、吸湿器、纯水机。 2.注意观察空气站点周围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活动,并记录在反馈工作表中(例实验室 (观测车)周围若存在建筑活动可能使颗粒物浓度上升,有关沥青的工作能使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上升相关方面)。 3.严格遵守实验室站房(车)管理制度和安全须知。 4.巡检人员至少每15天为站房(车)打扫一次,保持站房(车)内整洁,做到物品堆放 有序,无明显积灰,并如实记录在站房清洁记录表中。 5..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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