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4041330396857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检测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拟进口的产品名称 | 数 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烟气分析仪 | 1 | 7.9 |
光谱仪 | 1 | 20 |
烟气分析仪 | 1 | 8.9 |
烟气组分分析仪 | 1 | 16 |
精密温度计 | 1 | 0.6 |
分析天平 | 1 | 8.2 |
全站仪 | 3 | 25.65 |
叶轮风速仪 | 4 | 0.36 |
激光测距仪 | 1 | 0.45 |
钳形电流表 | 2 | 0.5 |
望远镜 | 1 | 0.12 |
六、 申请理由: 以上产品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用设备,也是检验机构核准中锅炉能效测试、机电类和水化分析等要求配置检验检测设备。是目前绝大部分行业检测实验室主流的定性、定量分析与研究的高通量检测必备仪器,具有很高的使用率。进口设备在产品的技术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准确性、精密性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国产设备性能和稳定性不够,不能达到日常使用的要求,特此申请申购国外进口相关产品。
七、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采购方所述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原因属实,理由充分。进口仪器设备在准确度、精确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均优于国内同类产品,能满足采购方特定需求,建议购置进口。
八、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九、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联系人: 王灿
联系电话: 13857998762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5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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